13.10 主控制室


13.10.1 一般要求
13.10.1.1 主控制室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区,防止火灾情况下热气流、火焰和烟气侵入主控制室。
13.10.1.2 核安全相关电缆在进入主控制室前,应当按不同系列分别汇集至不同的防火区/防火小区,与主控制室无关的电缆不得在主控制室内穿行。
13.10.1.3 主控制室应按照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原则限制可燃物量。
13.10.2 探测要求
    主控制室内应设置感烟探测器,机柜内宜设置管型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。
13.10.3 灭火要求
    主控室内应设置移动式灭火器,主控制室外应设置消火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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